座谈现场
12月14日下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曹波、立案一厅厅长曹志,黄岛区人民法院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佘云高,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助理王振凤来校看望我校党委书记、市人大代表王金生并听取意见,副院长刘宏参加座谈。
座谈中,曹波首先感谢王金生作为市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教育专家作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政议政和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曹波介绍了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执行判决、法律调解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热情邀请王金生代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工作,对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王金生对曹波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着重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人才培养、依法治校和办学成果等情况,他希望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市、区两级法院的合作,助力学校提升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水平。
(责任编辑 孙艳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