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和处置水平,迅速全面、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编制。
(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科学应对”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成立学院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组织指挥、调配力量、疏导救援,把握动态,传递信息,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抗震救灾指挥组
组成人员
总指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总指挥: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3)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施。
(5)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6)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争取援助。
(二)各应急工作组
抗震救灾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外事工作控制组等应急工作组。
1.办公室
组长:王体晓办公室主任
成员: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保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
(1)承担草拟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职责;
(2)制定具体应急工作方案;
(3)协调各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修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5)承担日常事务;
(6)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7)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等保障工作;
(8)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2.应急疏散组
组长:韩煜学生工作部部长
成员:学生工作部全体工作人员及各二级学院女性辅导员。
职责:
(1)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设置标志等。
(2)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员工就近避震,并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组织师生员工快速有序疏散;
(3)组织开展避震、疏散、简单救护等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做好灾情调查、统计、报告工作;
(5)组织发放应急期的生活必须品等。
3.抢险救灾组
组长:潘乐后勤管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成员:后勤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男性辅导员等。
职责:
(1)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
(2)抢救重要物资财产、档案资料等;
(3)协调组织尽快恢复供水、供电等;
(4)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孙显录安保处处长
成员:安保处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
(1)地震发生后,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维护治安,协助救治伤员;
(3)负责火灾预防和扑救。
5.外事工作控制组
组长:李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成员: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全体工作人员、59白菜专区论坛辅导员
职责:
(1)负责掌握控制外教、留学生情况;
(2)负责协助救治外教、留学生伤员。
三、应急准备工作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在临震预报发布时的紧急情况下完成。
(一)指挥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法:指挥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西操场正中位置,总指挥电话:18953282013。
(二)应急工作办公室及时完善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所属成员学习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落实数量,明确到人。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等及时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三)应急疏散组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疏散路线和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备案。
(四)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经常进行检查;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五)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六)组织防震科普知识学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稳定思想,保证学校稳定。
四、临震应急响应
政府临震预报发布后,或突发地震(一般3级以上)时,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一)政府临震预报发布后,学校地震应急总指挥立即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应对可能面临的地震。
(二)突发地震时,学校地震应急总指挥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五、应急行动实施
(一)临震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指挥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各工作组迅速行动,做好组织人员疏散、抢救伤员等各项工作。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工作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部位,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集结待命。
2.各工作组在学校指挥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
有人员撤离。
4.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供气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救治。
6.加强对主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7.积极做好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8.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指挥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学校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指挥组确定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学校的水、电、暖、气等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准备必要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和保养。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对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划定临时出入道路和活动场所, 做好避难场所基本生活等保障,及时救治伤员。
七、应急响应终止
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伤员得到救治,师生员工得到安置,教学、生活秩序恢复正常时,经当地地震救灾指挥部门同意,学校终止应急行动。
八、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在地震应急活动和抢险救灾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或报上级主管部门、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1.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2.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处罚
在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视情予以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2.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的;
3.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
4.哄抢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
5.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7.散发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影响地震应急工作的;
8.对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